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执行干警耐心释法 案外人服理交车

  发布时间:2019-07-19 15:09:09


    7月17日,淇滨区法院执行干警冒着炎炎烈日,耐心的向案外人李某做工作,最终顺利从李某手中将被执行人张某所有的吉利牌轿车予以扣押。

    2017年9月,张某因资金困难,向刘某借款5万元。后两人因借款到期后未能还款发生纠纷,刘某将张某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判决张某偿还刘某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张某以无支付能力为由拒不履行判决,刘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后,张某仍拒不履行义务。于是执行干警对张某名下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发现张某名下有一辆吉利牌轿车,立即将该车辆进行了查封。在对该车辆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得知张某已将该车辆私下抵押给了案外人李某,但并未办理过户登记,于是立即找到李某,告知其要配合交出该车辆。李某一开始的抵触情绪非常大,并阻碍执行。执行干警向李某释明相关法律知识和妨碍执行的利害关系,告知其如继续阻挠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并劝其进行换位思考,为其分析各项行为的利与弊。经过长达3个多小时的法律疏导和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执行干警终于成功说服了李某。

    配合扣车成功以后,执行干警就李某的债权如何实现做了详细说明,李某深有感触的对执行干警说:“你们和我以心换心,以理服人,并为我指明解决纠纷的途径,我服!”


关闭窗口

您是第 21678875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