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不仅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还干扰正常的审判秩序,浪费司法资源,影响司法公信力,具有严重的社会危险性。今年以来,淇滨区法院高度重视虚假诉讼的防治,多举措预防虚假诉讼。
一是做好防范宣传工作。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虚假诉讼风险警示牌、利用大屏幕播放虚假诉讼宣传片、向当事人发放虚假诉讼宣传页等形式,让当事人对虚假诉讼有更深层次的了解,提示虚假诉讼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和法律责任,明确虚假诉讼的各类处罚和赔偿规定,并向当事人发放《虚假诉讼风险告知书》。
二是强化诉前防范工作。在立案阶段,工作人员告知当事人要进行诚信诉讼,并向其送达《虚假诉讼风险告知书》,告知当事人虚假诉讼的风险、法律后果等,要求当事人保证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材料内容真实,不存在伪造、编造、隐匿证据、虚设债务等虚假情形,将当事人虚假诉讼的念头扼杀在“摇篮”,从源头防止虚假诉讼案件的发生。
三是严格诉讼甄别工作。在审理阶段,办案法官如发现当事人有虚假陈述或提供虚假证据等行为,可能导致虚假诉讼的,及时要求当事人据实陈述,并告知其在诉讼中虚假陈述的法律后果,威慑当事人不敢“说假话”。法官在庭审中,对当事人的身份以及双方提交的证据认真进行核实分析,及时预防和制止虚假诉讼行为。
四是注重以案防范工作。对于双方当事人关系密切且无明显争议的案件、原告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缺乏对抗性且被告积极主动承认事实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积极主动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以及当事人举证单一且前后陈述矛盾的案件等,法官始终保持警惕,并主动依照职权调取相关证据,做好辨别工作,防止虚假诉讼。
五是进行严厉打击和制裁。对冒名顶替当事人参与诉讼及伪造证据等不诚信诉讼行为的,不仅裁判其承担不利诉讼后果,同时根据法律相关规定予以制裁和处罚,着力营造诚实信用的诉讼环境。今年以来,该院对2名虚假诉讼的当事人分别予以司法拘留并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