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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为本主动履行 两农民工喜领工资

  发布时间:2019-12-19 17:41:37


    12月18日下午,在淇滨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被执行人金某亲手将3.5万元农民工工资款交至申请执行人张某、李某两人手中。

    2018年7月底,张某、李某两人受金某雇佣,分别在金某承包的某小区工程项目中从事木工和水电工。工程完工后,金某向张某、李某两人分别出具了2.2万元、1.3万元的工资证明条。后张某、李某两人多次催要未果,便将金某诉至法院。该案经审理,判决金某支付张某工资款2.2万元、支付李某工资款1.3万元。判决生效后,金某未按判决履行义务,张某、李某两人便向淇滨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金某名下财产进行调查,发现其名下除一辆面包车外,并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考虑到这两起案件涉及农民工讨薪问题,便立即与金某进行联系,劝其尽快履行义务。通过沟通后,得知金某目前资金周转确实紧张,且张某、李某两人从事工作的工程项目至今也还未向他进行结算。鉴于此情况,执行干警对金某遇到问题进行细致疏导,帮助其提供解决方案,并劝说金某做事要以诚信为本,应尽快想办法先行解决张某、李某两人工资问题。对于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解,金某深以为然,并向执行干警承诺马上筹集资金,尽快向张某两人支付工资。

    12月18日下午,金某按照和执行干警的约定,主动来到法院并亲手将3.5万元工资款交给张某、李某。

责任编辑:杨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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