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和法院干警的生命安全,根据上级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机制的要求,淇滨区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全力做好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履行好疫情防控责任。疫情发生后,淇滨区法院紧急召开党组会,成立了以薄报亮院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统筹指挥全院的疫情应对处置。明确院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工作要求,安排专人督查检查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落实。
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全面摸排全院干警春节期间行程动向,对从湖北省以及部分疫情比较多的地区返回或有接触史的干警,按照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及时上报,并在家进行医学观察,同时向院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报告,绝不允许谎报、瞒报。上班前检测人员手持体温枪对每位返岗干警严格测量体温,并做好体温记录。而返岗的干警也非常配合,现场井然有序。
加强法院机关及公共场所安全管理。该院先后购置了口罩、84消毒液、酒精、乳胶手套、喷壶等防护设备,对整个大楼、电梯及食堂进行每日消毒,严格落实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切实保障全院防护措施到位。
及时对外发布通告,合理安排审判执行工作。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介发布《淇滨区法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审判执行工作的调整情况通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活动相关事项的温馨提示》等,引导群众尽量采取网上立案的方式进行立案申请,减少当事人出行,当事人申请迟延开庭时间的可以适当延期,既保护好当事人的权益,又做到防控到位。
加强防疫科学宣传和舆论引导。教育引导干警科学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呼吸道传染防控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同时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信科学。
淇滨区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部署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建立多项工作制度举措确保群众和法院干警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