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淇滨区法院大河涧法庭利用云间开庭系统,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三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其中两起案件当庭调解。
原告董某一家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因赔偿问题,二原告到法院起诉两起涉及人身损害赔偿和一起车辆损失财产赔偿案件。但被告为远在东北的吉林省敦化市保险公司,现阶段无法到庭。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告多次打电话到业务庭,催促询问三起案件的进展,由于二原告文化程度不高,法庭人员通过详细释明,原告申请办理了法律援助。二原告律师通过与书记员联系微信传输了证据,法院又与吉林保险公司代理律师取得联系,双方准时按照法院规定的时间进入云间系统,庭审顺利进行。经法官耐心劝导,其中两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予以当庭调解,另一起车辆损失赔偿案件因赔偿数额发生争议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