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上午,淇滨区法院副院长张春风利用云间庭审系统,依法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鹤壁市首例虚假出售口罩诈骗案。被告人靳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该案从立案到审结仅用时2天,真正体现了疫情防控期间的司法高效率。
被告人靳某某虚构自己有大量口罩的事实,在微信、抖音等社交平台上发布销售口罩的虚假信息,分别于2020年2月5日、2月14日骗取两名被害人共计33999.99元。3月3日,淇滨区检察院向淇滨区法院提起公诉,该院于3日4日适用速裁程序利用云间庭审系统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靳某某对指控事实、罪名、量刑建议均无异议。淇滨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靳某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销售防疫用品的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诈骗,依法应从重处罚。该案进行了当庭宣判,被告人靳某某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淇滨区法院法官提醒辖区公民自觉规范行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为战胜疫情积极履行公民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