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确保案件质量。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该庭挑选政治、业务素质高的担任主审法官并优先审理,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
二是优先执行保全。对于拖欠劳动报酬等事关劳动者生存的案件,及时采取先予执行措施,保证劳动者尤其是外地农民工在诉讼期间的正常生活。此外,为了防止用人单位利用诉讼期间抽逃资金、转移财产,依法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三是积极开展宣传。加大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的宣传力度,使企业领导层及职工能够及时掌握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同时在案件的审理中,做好相对处于弱势的劳动者法律释明、判后答疑和协调工作,从根源上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