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淇滨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团队承办法官经过耐心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得以成功化解,原告主动提出撤诉申请。
2019年5月28日,原告王某与被告姜某发生口角,后被告姜某将原告王某打伤。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书,对被告姜某行政拘留6日,并处罚款200元。原告王某因受伤住院进行治疗,被告姜某对原告王某受伤期间产生的费用及各项损失拒绝赔偿,故原告诉至法院。
2020年4月13日,淇滨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团队受理该案后,立即向原、被告双方了解案件情况,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后,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有针对性地释法析理,经过法官多次悉心调解和沟通,被告姜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对给王某造成的损害表示歉意,同意赔偿损失4000元,原告王某看到被告姜某的诚心态度,同意了该调解意见。4月24日双方到法院履行了交付手续,原告王某也当场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该案就此案结事了,圆满结案。
健康权纠纷案件在基层法院是一种常见的案件,此类案件一般涉案金额较少,但双方矛盾较深。做好此类案件的调解工作,法官要在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既要从法律角度分析纠纷原因,又要从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劝和息诉,这样不仅从根本上解决了原、被告之间的矛盾纠纷,还真正践行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