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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车祸致车损 法官调解获赔偿

  发布时间:2020-06-02 10:11:53


    近日,淇滨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团队法官通过耐心调解,圆满化解了由于两辆重型半挂货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引起的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2019年1月10日,张某驾驶重型仓栅式半挂货车,行驶到省道338线45公里200米处,与因发生事故尾部斜停于路面的孟某驾驶的重型集装箱半挂货车发生碰撞,致使车前部及前车尾部损坏。经交警认定,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车辆在保险公司投有车损险,经与保险公司多次协商未果,故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此案后,多次与原、被告双方联系,本着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宗旨,耐心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努力做各方的思想工作。后由于双方协商未果,保险公司要对车损申请重新鉴定,但承办法官认为本案并非不可调解,双方的数额差距也不是太大,重新鉴定耗时耗钱。于是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又冷静下来,重新进行协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赔偿张某车辆维修费、施救费共计9万元,双方同意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此案成功调解。

责任编辑:杨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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