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落实司法服务民生工作要求,淇滨区法院积极探索构建民生案件快速执行模式,确保民生案件高效、集中、快速执结。
一是界定案件范围,提高民生案件执行针对性。明确民生案件的具体范围,开辟执行“绿色渠道”。对农民工、下岗工人和失业人员、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起的涉及劳动争议、劳动报酬、社会保险金等九类案件优先受理,及时办结。
二是简化立案程序,强调民生案件执行便利性。对民生案件加盖“民生”标志便于识别,立案时对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提供,以法院主动调查取证为主、申请人提供为辅,简化程序。
三是缩短办案期限,突出民生案件执行时效性。要求执行人员在接受“民生案件”后,当日即应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进行调查,一般应在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办结,超过两个月未办结的,要及时分析未结原因。分管领导定期对此类案件进行催办、督办,加强指导。
四是拓展执行渠道,强化民生案件执行实效性。充分依托执行联动机制,积极运用基层协助执行网络,畅通多元化解渠道。
五是加大司法救助,体现民生案件执行特殊性。在依法前提下,对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特殊群体实施人性化措施,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案件暂时不能执行的,及时向党委汇报;对生活确有困难的申请人,给予必要的司法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