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淇滨区法院按照上级法院要求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对照新旧法的不同之处总结提炼出七大变化:
一是赔偿原则不再强调“违法”,拓宽了国家赔偿范围;二是取消赔偿确认程序,畅通赔偿请求渠道;三是增加申请书签收等程序性规定,加强对赔偿义务机关的程序约束;四是强化赔偿义务机关的举证责任,引入质证和听证制度;五是强化赔偿监督,规定检察机关的监督权;六是提高赔偿标准,明确精神损害赔偿;七是完善赔偿费用支付方式,明确赔偿决定履行期限。
通过学习干警们认识到,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及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