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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山祭祖引火灾 毁林酿祸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0-09-11 08:35:08


    当今社会倡导文明祭祀,越来越多的人们选择网络祭祀或者敬送鲜花等形式的文明祭祀。但是,在一些相对来说比较落后的山村,仍有人坚持烧纸祭祀,似乎只有这样才能表达对祖先的深沉哀思。殊不知,在烧纸祭祖时,一些小的疏忽却能酿成大祸。近日,淇滨区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一起失火罪案,被告人王某一、王某二两人因犯失火罪,分别被判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9年4月4日,被告人王某一、王某二在鹤壁市淇滨区某乡某村为其祖坟上坟时,在使用气体打火机点燃烧纸后,却因疏忽大意在火未完全熄灭时而离开了现场,随后,未完全熄灭的小火苗,引发了山林火灾。这次火灾将王某在该处承包荒山上种植的约9000多棵树木烧毁,造成直接损失30万元。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此次火灾过火总面积12.0888公顷,其中:乔木林地(有林地)面积3.0034公顷,一般灌木林地面积2.5615公顷,宜林地面积6.5239公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一、王某二应当预见其在山上焚纸可能引起火灾,因疏忽大意致使火灾发生,过火有林地面积3.0034公顷,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案发后,被告人王某一、王某二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一、王某二已赔偿被害人王某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杨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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