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法官你好,我已经发现胡某的奥迪车了,你们抓紧时间过来吧。”9月21日上午,淇滨区法院执行干警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迅速组织人员赶赴胡某奥迪轿车所在位置,成功将车辆予以扣押。
胡某与张某二人系朋友关系,2015年9月,胡某因急需偿还他人欠款,向张某借款20万元,并约定了利息。借款到期后,张某多次向胡某催要借款本息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便将胡某起诉至法院。该案经审理,判决胡某偿还张某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胡某仍不偿还借款本息,张某向淇滨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联系被执行人胡某敦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并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逾期,胡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在对胡某名下财产状况调查时,发现其名下有一部奥迪牌轿车,执行干警果断将该车辆予以查封。之后,执行干警再次联系被执行人胡某,要求其尽快向申请执行人张某履行还款义务,并在规定期限内将奥迪轿车交至法院,但胡某仍未履行,也未交付查封车辆。
9月21日上午,正在工作的执行干警突然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得知胡某奥迪轿车下落,于是,执行干警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前往扣押车辆。到达执行现场后,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胡某进行沟通,劝说其主动配合车辆扣押工作,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最终,胡某迫于执行压力,主动配合执行干警工作,顺利完成奥迪轿车扣押。下一步,如胡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依法对该奥迪车进行处置,用以抵偿张某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