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90后女子利用微信群组织他人赌博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0-10-28 10:51:47


    近日,淇滨区法院审理一起微信赌博案,被告人徐某犯赌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徐某退出的非法所得人民币42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20年4月至5月份,被告人徐某在其位于鹤壁市淇滨区某小区的家中,用手机微信接收多名参赌人员赌资,利用其在赌博彩票网站上注册的账号,组织参赌人员下注赌博,下注金额累计为2527565元,非法获利42000余元人民币。

    案发后,被告人徐某主动退缴非法所得42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被告人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徐某案发后退出全部非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徐某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线下、线上参赌均属法律打击范围。广大网民要养成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用网习惯,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责任编辑:杨芳芳    


关闭窗口

您是第 21680490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