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淇滨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郭某帅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237958.12元,返还被害人。
2020年2月至6月,被告人郭某帅与被害人廉某确立恋爱关系后,谎称自己有个朋友郭某在郑州作投资理财,并以郭某名义与廉某微信聊天,使廉某信以为真,然后以投资理财为由骗取廉某共计237958.12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郭某帅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郭某帅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广大女性朋友在谈恋爱的时候也要注意自己的财产安全,同时在投资理财时,要对超高收益的投资保持戒心,避免落入网络投资理财诈骗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