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淇滨区法院大赉店法庭法官与村干部一起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秦某以杨某索要彩礼造成其家庭生活困难为由,到法院起诉,要求杨某返还彩礼15000元。立案后,承办法官多次到双方家中了解情况,得知秦某与杨某原已订婚约,秦某并给了杨某1万多元的彩礼钱,但在结婚前秦某烧伤,长时间未能自愈,便与杨某解除婚约,但彩礼钱杨某并没有退还秦某。考虑到农村习俗,若男方提出解除婚约的,彩礼钱女方不退的情况,承办法官邀请该村村干部一起到杨某及秦某家中,共同做其思想工作,并认真细致的向其及家人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在法官及村干部的耐心劝说下,杨某同意返还秦某6000元彩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