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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发布时间:2010-06-12 10:53:16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要求全院干警特别是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与贯彻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省高院“十条禁令”结合起来,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一要认清当前反腐倡廉的形势,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法院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和廉洁司法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二要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始终牢记“八个方面52个不准”,着力解决“六个方面重点问题”,加大教育、预防和查办力度,筑起廉洁从政思想道德防线和督查监控防线。并立足实际,切实规范法官、法院工作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的关系,用好手中审判权、执行权。

    三要严格审判工作纪律。将学习《廉政准则》与落实“五个严禁”、“十条禁令”相结合,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让每个干警做到入脑入心,熟知具体内容以及违反相关规定的严重后果。要加强人民群众对法院落实情况的监督,将“五个严禁”、“十条禁令”的内容和举报电话,随同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责任编辑: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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