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审判法庭设置安检门,并由专门负责人进行检查,严防当事人、旁听人员等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审判法庭;
二是对敏感案件、重大刑事案件、当事人积怨较深的民事案件等容易出现影响庭审安全和审判秩序的案件,在开庭时,由承办法官及时向主管院长反馈情况,组织领导强化庭审安全保卫工作;
三是对离婚案件的开庭,当事人进入法院或法庭后,要将双方当事人分开,稳控当事人的情绪,耐心细致做和好工作,开庭时,要密切关注当事人的情况,发现矛头及时制止。庭审结束后,要将当事人安全送出门外;
四是任何案件庭审结束后,在书记员核对笔录时,必须有法警在场,直至一一核对完毕;
五是对重大、恶性危害庭审安全事件的处置,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如实汇报,严防事态的扩大;
六是认真做好舆情监控及引导工作,密切关注新闻媒体和网络对庭审突发事件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