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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暖百姓·我为群众办实事】淇滨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巡回审判到乡村 以案普法零距离

  发布时间:2021-04-30 10:25:06



    自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为落实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力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淇滨区法院切实加强巡回审判力度,4月29日上午,该院刑事审判庭到案发地淇滨区上峪乡鹿厂村公开巡回审理程某兵盗窃一案。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切实将法治宣传与审判实际相融合,为当地村干部和群众送上一堂生动的法治课。鹿厂村党支部书记、部分村民小组组长和部分群众旁听庭审。

    案情回顾:2019年5月至2020年7月,在淇滨区上峪乡鹿厂村村北,被告人程某兵盗接途径此处的鹤壁市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供水管道,将水用于灌溉自己承包的农田,同时以20元/亩的价格为同村村民灌溉农田,共非法获利4334元。2020年7月30日,被告人程某兵到公安机关投案,退出非法所得并取得了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谅解。

    庭审现场:法庭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程某兵多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程某兵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程某兵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程某兵退出非法所得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定从宽处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被告人程某兵犯盗窃罪,判处管制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以案释法:庭审结束后,法官对盗窃罪进行了法律解答,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的方式,提高干部群众自觉守法意识。

    本案所侵害的鹤淇发电公司南干渠供水管道,全长19千米,起点为南干渠管理处,终点为鹤淇发电厂,是该企业重要的生产供水管线。但是,在短短的19公里管线内,竟有多处私接管线盗水的现象,导致该企业在2018年全年损失水量180万吨左右;2020年6月,管线日损失水量达到1.2万吨左右。盗水违法行为严重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滋生不劳而获的不良风气,败坏文明乡风和淳朴民风,盗水行为的泛滥,一方面反映出管道沿线村民的守法意识淡薄,另一方面反映出村委会、司法机关的法治宣传不到位,对违法行为的打击惩戒力度不够。今天,我们将法庭设立在此,目的就是在惩治违法行为的同时,告诫群众们“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通俗道理,希望广大村民群众们以本案为警示,切莫贪图小便宜,不要触碰法律红线,做到遵纪守法生产劳动。

责任编辑:杨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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