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水灾、疫情发生以来,淇滨区法院大赉店法庭按照省高院的要求始终把人民群众安全放在第一位,为做到水灾、疫情防控与满足群众诉求两不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优化辖区营商环境,为企业及当事人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积极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提升一站式诉讼服务能力、完善直接立案机制。
水灾、疫情期间,针对市民不便出行,在微信、法庭公告栏主动公布法庭立案接待室和法官联系方式,确保群众联系方便,对拟到法庭申请立案的,优先向当事人推荐选择“河南移动微法院”信息平台,在线开展立案、缴费等诉讼活动;对不便于网上立案的,建议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选择邮寄立案,将立案材料通过邮寄方式向法庭提交,由法庭审核后进行立案。
二是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加强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法庭利用互联网进行网上质证、证据交换,实现了质证环节的网上办理,避免当事人为了庭前准备证据交换而忙的手忙脚乱。另外,依托“云上法庭”系统,让当事人在异地通过手机“隔屏”开庭;对公开审理的案件,告知当事人选择登陆“中国庭审公开网”观看庭审过程。在此期间,法庭通过互联网方式进行网上质证及开庭审理共计38起。
三是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切实提高审判质效。
法庭主动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沟通协调,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共建纠纷调处机制。加强源头预防化解矛盾,强化与当地乡镇街道的衔接、与综治中心的协同,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机制平台,及时掌握和研判综治矛盾纠纷信息,发挥网格员、特邀调解员作用,促进基层纠纷源头化解。充分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工作平台,在线开展化解、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水灾、疫情期间,法庭工作人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主动加强电话调解、网上调解,调解意见达成后通过网上平台签署调解笔录、调解协议,其中调解金融借款案件19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