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为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将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信访接待和审判执行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场所及审判庭审场所。疫情期间的接待、立案、庭审、听证、调解、质证、执行等诉讼活动,能够进行网上立案、网上交费、网上办案、网上办公的,根据情况与当事人或代理人联系,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向法院申请立案、提交证据材料、申请调解等诉讼活动,请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河南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12368热线”等平台在线办理。执行案件法院将通过“网上执行查控系统”等合法安全的方式办理。
三、需开庭案件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请与案件承办人联系,适用线上开庭完成庭审。
四、如有需要,拨打以下电话或邮寄材料
1、鹤壁市淇滨区法院部门电话及邮政编码
立案登记大厅0392-3385116、3385117;
信访接待大厅0392-3385108、3385109;
刑事审判团队0392-3385412;
民事审判第一团队0392-3385204;
民事审判第二团队 0392-3385307;
民事审判第三团队0392-3385311;
行政综合审判团队(民四)0392-3385331;
大赉店法庭:0392-3385068;
大河涧法庭:0392-3385215;
钜桥法庭:0392-3889021;
审判监督团队0392-3385658;
执行团队0392-3385033;
送达团队0392-3385213;
诉讼服务热线电话12368;
信访电话0392-3385108、3385109。
2、材料邮寄地址:河南省鹤壁市兴鹤大街与芝麻官南巷交叉口,诉讼服务中心收,邮政编码458030。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严格按照省法院的要求,及时认真回复答复每一件群众诉求,一如既往地努力提供线上优质的诉讼服务,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因采取必要防控措施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2022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