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淇滨区法院4号审判庭内,经法官苦口婆心的说服教育,被告张男终于认识到由于自己性情多疑、暴躁,带给原告兰某种种痛苦,恳请原告谅解。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好协议,一对夫妻终于重归于好。
淇滨区法院在审理离婚纠纷案件中,用真情去化解当事人的“心结”,用诚心去挽回失落的亲情,和字当头,力促失和夫妻“和好如初”。倡导仁爱,注重法律和情理相结合。诚信为本,力克“执行难。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对其中一方可能因经济拮据或财产分割变现一时难以到位的,主动协助当事人,诚邀该方有经济条件实力的亲友出面“担保”,自愿签订担保书,既给另一方当事人吃“定心丸”,又为监督执行抚养协议上了一个“紧箍咒”,增强了维权的实际效果。
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结离婚纠纷案件71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68件,调解撤诉率达96%,调解协议履行率达100%,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