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淇滨区法院审理一起架设GOIP通讯设备,帮助诈骗分子远程拨打电话实施网络诈骗案件。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扣押被告人王某46941.91元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责令被告人王某退赔被害人其余损失37205.09元;追缴被告人王某违法所得280961元,上缴国库。
2021年4月,被告人王某通过朋友胡某某、呼某某(均另案处理)在蝙蝠APP上联系购买了GOIP设备,并在蝙蝠APP上认识了需要线下架设GOIP设备,蝙蝠ID为101086、昵称为神话的诈骗人员。被告人王某在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的情况下,仍在其租住的房间内,通过某聊天软件联系“神话”等诈骗人员,和“神话”约定每天可提供的卡槽插口,并将从“神话”处购买的手机卡插在GOIP通讯设备上,以便诈骗人员远程拨打诈骗电话实施诈骗。诈骗人员按小时用虚拟货币和支付宝口令红包向被告人王某支付费用,王某共非法获利280961元。被告人王某通过使用GOIP通讯设备帮助诈骗人员拨打诈骗电话3021次,先后骗取被害人周某某、袁某某等人84147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被告人王某46941.91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他人实施诈骗行为,仍为其提供通讯传输通道,帮助诈骗人员拨打诈骗电话3021次,先后骗取他人财物84147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王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王某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在日常生活中,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及时下载反诈中心APP,保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切莫贪图小利成为诈骗分子“囊中之物”,也切莫心怀侥幸触犯法律而身陷囹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