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的开展, 淇滨区法院钜桥法庭充分运用“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工作理念和模式,依法及时化解一起本地企业与外地企业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原告某商贸公司系外地企业,被告某光电公司系鹤壁本地企业。2018年至2021期间,原告给被告供应电缆等材料。后经双方结算,被告尚欠原告近100万元货款,经多次催要未付,原告诉至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申请了财产保全。
该案原、被告双方有长期合作关系,案件处理时限和结果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营发展,如果判决结案将不利于矛盾纠纷的化解,更不利于企业的经营发展。为缩短案件办理周期,最大程度减少诉讼和保全对企业经营发展的影响,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告知双方要从企业的合作关系和长远利益发展方面考虑,调解解决纠纷不仅能够快速高效地解决双方企业之间的经济纠纷,还能节约诉讼成本,减少企业损失。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同意在半个月内付清原告货款,双方握手言合。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时12天圆满调解结案,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减少了被告因诉讼和保全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
近年来,淇滨区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及时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延伸司法服务,把高效审理涉企案件作为护航经济发展的重点,将调解贯彻案件始终,为全市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