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淇滨区法院大河涧法庭依法及时化解一起本地企业与个人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申请人杜某某给被申请人河南某建筑公司提供钢筋,货款共计300万元,被申请人河南某建筑公司仅支付申请人杜某某20万元货款,剩余280万元货款经申请人杜某某多次催要,被申请人河南某建筑公司均以各种借口拒不支付,无奈之下,申请人杜某某诉至法院,要求保全被申请人河南某建筑公司的财产。
承办法官依据当事人申请,迅速采取保全措施,将被申请人河南某建筑公司账户予以查封。为了减少诉讼和保全对企业经营发展的影响,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告知双方从企业的合作关系和长远利益发展方面考虑,调解解决纠纷不仅能够快速高效地解决双方企业之间的经济纠纷,还能节约诉讼成本,减少企业损失。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被申请人河南某建筑公司将货款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杜某某,双方握手言和,该案仅用5天时间圆满结案。
近年来,淇滨区法院始终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主动担当作为,更好地服务企业。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践行“枫桥经验”,在审理涉企案件的过程中,积极调解企业矛盾纠纷,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