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淇滨区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涉及隔代亲情的子女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董某与梁某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儿一女。2015年梁某因意外事故死亡。后董某再婚,两个孩子一直跟随爷爷、奶奶居住生活至今,现均已上小学。爷爷多年从事教育工作,现已退休,为了让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决定让孩子到郑州上学,但由于梁某死亡,孙子孙女的户口问题未能解决,故诉至法院,要求将孙子孙女抚养权变更至其名下。
承办法官接到该案,及时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了案件的真实情况,同时也了解到董某已再婚多年,实际上并未真正照顾抚养孩子。爷爷奶奶经济能力较好并一直照顾孙子孙女的生活起居,为了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承办法院结合实际情况,一方面给孩子做心理健康疏导,另一方面向董某讲明孩子跟随爷爷、奶奶能得到更好的教育和成长。
经过法官的悉心调解,在征得两个孩子的意见后,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变更至爷爷、奶奶名下,孩子母亲享有探视权。至此该案圆满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