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滨区法院以提升审判质量为切入点,提升法院“软实力”,促进各项工作上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需求。
一是加强案件质量建设。该院修订完善《文书、卷宗、庭审评查办法》、《关于对上级法院发回、改判案件的评查及回访办法》,把提高案件质量作为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更新审判管理理念,不断完善审判管理体系,该院审判质量逐年提高,案件发回改判率逐年下降。
二是加强法院规范化建设。该院不断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用制度管案、管事、管人。加强审判管理,形成科学合理的案件流程管理机制,审判组织的权力运行机制,案件质量监控机制,执行工作管理机制;加强人事管理,采取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绩效考评等方法,形成民主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司法政务管理,完善后勤保障管理机制。
三是加强法院精神文明建设。该院强化文明理念,增强文明意识,定期组织法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公民文明行为规范、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内容,提高法官的自身素质和文明修养,自觉将精神文明建设与党建、审判、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在法院形成了人人讲文明的良好风气。
四是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构建法院统一的信息化管理模式,实现法院管理从传统走向现代的转变,逐步呈现出“审判管理网络化、队伍管理规范化、日常办公智能化”的良好发展趋势,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工作的科技含量。
五是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该院紧密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丰富载体,突出特色,选准法院文化建设与各项审判工作的结合点,努力提高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文化品位,提升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精神境界,助推各项工作的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