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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贩卖亲生子女 难逃法律制裁获刑三年六个月

  发布时间:2022-09-09 16:36:13


     近日,淇滨区法院审理一起以非法获利为目的,贩卖自己亲生孩子而获刑三年六个月的案件。

    【基本案情】

     2021年7月7日,被告人孟某某与妻子王某的儿子在广州出生。2021年9月12日,孟某某与王某携子回到鹤壁市淇滨区。当晚,二人因故发生争吵,孟某某携子住进宾馆,并在微信上与王某协商离婚及孩子抚养事宜。2021年9月17日,孟某某在王某不知道的情况下,通过其舅妈元某某等人,以60000元的价格将其子卖与王某某。2021年10月13日,王某因找不到孩子报警,被告人孟某某在现场等待民警到来。次日,公安民警根据孟某某提供的线索到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王某某处将孩子解救。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孟某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依法判处:1.被告人孟某某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2.责令被告人孟某某退出非法所得60000元,上缴国库。

    【典型意义】

    该案是一起以非法获利为目的亲生亲卖自己孩子构成拐卖儿童罪的典型案例。根据法律规定,不论是亲生父母还是其他人,如果不通过合法的儿童收养机构办理收养手续,都将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目前,在司法机关的严厉打击和反拐大力宣传下,拐卖妇女、儿童的案件明显下降,但一些父母出卖、遗弃婴儿的现象仍多发。为了防止更多的家庭面临骨肉分离、精神伤害与痛苦,各个部门要多措并举,家长要提高警惕,教育子女学会自我保护;鼓励学生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发现疑似拐卖情形及时向学校或公安机关报告;民政部门要完善儿童收养制度,强化收养登记审查;加大反拐宣传力度,提高反拐意识,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责任编辑:王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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