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滨法院努力克服人员少与案件多之间的矛盾,多措并举,不断提高刑事审判干警的战斗力,增强凝聚力,确保审判审理质量。所审理的“两抢一盗”案件,无一超审限、改判、涉法上访现象发生。
一是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不断加强刑事案件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刑事审判的公正和高效,有力地指导了刑事审判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案件质量的双提高。
二是坚持分管院长、庭长担任审判长审理疑难和复杂案件。 院长、庭长带头审案,有利于及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规范指导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合议庭整体职能,严格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切实避免错案发生。
三是实行案件审批制度。从分管院长到庭长、主审法官,层层把关,防止案件超审限及超期羁押等违法现象发生,实行庭内讨论案件制度,对疑难、复杂案件及合议庭成员意见重大分歧的案件,由刑庭法官先行讨论,认真分析、梳理各种不同意见,防止办案中可能出现的遗漏和差错,如未能取得一致意见的,提交审委会讨论。
四是分管院长、庭长不定期抽查案件审理的进展情况。督促案件承办人加快办案进度。此外,对一些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高当庭宣判率,缩短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