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增强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淇滨区法院执行局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加大执行力度,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执行局采取各种执行措施,向被执行人施加压力,使一起涉民生案件一次性执行到位123722元,获得当事人称赞。
2021年12月19日,张某在车棚顶部安装玻璃时,不慎踏空跌落受伤。致使右股骨近端粉碎性骨折、L3椎体骨折、腰椎横突发多发骨折、腰椎退行性病变等,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被告仅垫付部分医疗费17000余元,其他费用不再支付,张某无奈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姜某、张某云、河南某有限公司未及时履行义务,张某向淇滨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对被执行人采取冻结银行账户、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经承办法官多次沟通,2022年11月1日被执行人河南某有限公司主动将案款123722元全部转入法院案款帐户,申请执行人张某当日即办理了领款手续,有力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该案件的圆满解决,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体现了淇滨区法院始终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始终坚持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在保障民生上下大功夫,真正做到为群众纾困解难,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