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淇滨区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因房屋漏水引起的纷争。
原告张某购买某置业公司的房屋进行装修后,因暖气管道设施漏水造成房屋装修及财产损失,原告认为其已经要求某物业公司协助办理停暖并且关闭阀门,而某物业公司认为其没有义务协助办理,物业已经尽到提醒义务,原告自己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对漏水造成的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双方争执不下诉至法院。
案件开庭前,承办法官多次给双方当事人沟通,希望能够调解解决问题,但双方态度坚决,各不退让。考虑到疫情原因,双方当事人不能现场到庭参加庭审,承办人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微信等网络在线方式,从法理、情理多角度向原、被告剖析事实,劝说双方换位思考,最终,承办法官的热心和真诚感动了双方当事人,至此,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该案的妥善解决,不仅凸显了多元化解矛盾的优势,也起到了“调解一案、和谐一片”的社会效果,展现了人民法院以人为本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