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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自行车与电动车相撞 法院调解言和化纷争

  发布时间:2022-12-29 09:00:39



    近日,淇滨区法院综合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导致老人受伤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因原告张某为年逾七旬的老人,办案法官在查清案情的基础上,秉着司法为民的理念,从情理和法理出发,着重化解当事人之间的抵触情绪,循序渐进给各方当事人做工作,案件得以顺利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21年12月16日,原告张某骑自行车与被告田某驾驶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张某受伤。经认定,被告田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因医赔偿事宜未协商一致,原告张某将被告田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接手案件后,法官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有调解的基础,多次与原、被告取得联系并详细了解了案件的经过,经过法官耐心解释后,被告田某同意和原告张某调解,原告张某见被告田某态度转变,也同意放弃部分诉求,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田某当庭履行给付原告张某赔偿款78000元,该案成功调解。

责任编辑:王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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