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措并举为涉民生案件提供诉讼便利。一是为涉民生案件当事人递交诉讼状、缴纳诉讼费等提供一站式服务;二是开辟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有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对涉民生案件实行主管院长全程跟踪督办,及时解决案件审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四是实行“天天院长接待日”,全天候接待来访群众,倾听群众的心声,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对涉民生案件进行多种形式的司法救助。一是依法缓减免诉讼费,对缓交诉讼费的案件,一律缓交到案件申请执行之日,并且在原告的所有权利未得到完全实现之前不收诉讼费;二是率先设立“民事执行案件司法救助专项基金”,对部分确有困难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民事案件申请执行人实行司法救助;三是
针对部分民事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生活确有困难急需资金、被申请执行人虽有履行能力但暂时无法履行的情况,建立民事执行案件周转金制度,利用筹集的周转金先行垫付给申请执行人,待被执行人有履行条件时再将垫付的资金予以收回;四是与财政部门协商,对所有劳动争议案件一律免收诉讼费。
三、做好法制宣传帮助当事人有效化解诉讼风险。一是每一案件当事人在立案时,立案庭都提供《诉讼风险告知书》,对当事人在诉讼中应提供的证据和注意事项作了详细说明;二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每个诉讼程序都对当事人进行详细的释明,对当事人的诉讼行为进行引导;三是每年都向外出务工人员发放维权卡,引导外出务工人员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树立民生理念、营造关注民生氛围。一是加强干警日常学习,注重培养干警对涉民生案件的关注;二是选编涉民生案件经典案例,发放到每个审判人员手中,供大家学习讨论,不断总结经验;三是强化对涉民生案件的调解力度,讲究办案的社会效果,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