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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区法院五个坚持贯彻区委八届二次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0-08-03 17:09:41


    7月30日,区法院继续贯彻落实区委八届二次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实际,“五个坚持”推动法院各项工作。

    一是坚持与党委中心工作同步。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充分考虑社会需求,主动找准服务大局、服务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开展“法官进社区”法律宣传,建立健全法院与社区、法官和居民的互动机制,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二是坚持探索与创新,确保文明司法。大力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健全以流程管理为中心的审判监督机制、以办案质效考核为中心的审判绩效评估机制、以民众评判为核心的司法公正评价机制,确保司法更加公正、文明。

    三是坚持“三个转变”,强化法官的职业操守。即变“被动审判”为“能动司法”、变“坐堂问案”为“上门调解”、变“法言法语”为群众能听懂的法律语言,着力铸造一支立足基层的亲民法官队伍。

    四是坚持从严治院,做到警钟。对全院干警开展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再教育。落实“五个严禁”、“六个不准”,时时敲响廉洁司法警钟,着力增强法官拒腐防变的能力。

    五是坚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抓好各项审判执行工作,营造法治氛围,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诉讼调解工作,拓宽调解途径,着力化解和减少社会矛盾;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强化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在信访中反映的突出问题。

责任编辑: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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