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9日早上7点,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开展“豫剑执行”第一次集中执行活动,本次集中执行活动共出动警力32人,警车6部,重点对5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和六类重点案件集中执行。市法院执行局联系指导淇滨区法院的员额法官卢国平庭长到场进行了战前动员和业务指导,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宏春,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志兴参加了集中执行活动。
当天在执行完毕的尤某与孙某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淇滨区法院审理,判决孙某支付尤某2.1万元设备租赁费用,判决生效后,孙某未按期履行义务,尤某向淇滨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孙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线上查控、现场调查等方式,均未发现孙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当天提供孙某线索,执行干警迅速行动,将孙某拘传至法院,对其释法明理,讲述拒执产生的法律后果,督促孙某当场履行。迫于司法拘留压力,孙某当场向申请人尤某转账2.1万元,案件执行完毕。
张某与晋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晋某拖欠申请人张某2000元劳务款拒不履行。执行干警来到晋某家中发现家中无人,从邻居处得知晋某常年在外打工很少回家,执行干警通过电话联系到晋某,耐心细致地对其做思想工作,陈述利弊,最终晋某同意全额支付执行款,该案件执行完毕。
在当天专项执行活动中,淇滨区法院共摸排被执行人28人,依法拘传9人,司法拘留3人,执结、和解各类涉民生案件6件,执行到位35万元。“豫剑执行”专项执行活动首战告捷。
下一步,淇滨区法院继续贯彻落实“豫剑执行”——助企纾困保民生专项执行活动要求,加大执行力度,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活动,扩大活动声势,凸显法律权威,重点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