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鹤壁市淇滨区法院充分发挥陪审团四个作用强化参审效果

  发布时间:2010-08-03 17:16:14


    淇滨区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深入挖掘陪审团的优势,充分发挥陪审团的“四个”作用,强化参审效果,提高司法效率。

    一是充分发挥陪审团的参审作用。法官在开庭前把起诉状、答辩状等法律文书及时送给陪审团,让其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开庭时由法官简述案件争议焦点,阐明质证程序;对案件合议时,由法官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法律条文,引导陪审团结合具体案件领会法律精神,及时就案件事实提出意见,使评议更加规范有效。

    二是充分发挥陪审员团的调解作用。人民陪审团成员来自不同的岗位,代表面较宽,同法官相比更容易赢得当事人的信任。该院在庭审中注重发挥陪审团的这一优势,鼓励其参与案件调解,协助法官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通过他们的明理、沟通,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从而使当事人自愿调解息诉。

    三是充分发挥陪审团的专业作用。针对法院受案范围越来越宽,案件专业程度越来越高的情况,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及特殊情况的案件,挑选具有专业知识背景的陪审团成员参加案件审理,为法官审案提供专业知识支持。 

    四是充分发挥陪审团的监督作用。向陪审团成员发放征求意见函,公开监督电话,就法官在庭审中的仪容仪表、语言态度等情况主动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审判作风,促进法官司法公正。

责任编辑:杨燕    


关闭窗口

您是第 21680553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