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晚上10点,淇滨区人民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庭依旧灯火通明,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正在进行着,最终双方的买卖合同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原告蒋某与被告某汽车销售公司、某汽车生产厂家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原告购买的货车存在问题发生纠纷。该案件开庭后,承办法官发现该案双方矛盾较大,当事人难以举证,法官决定以调解为主,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调解方案。经过法官多次沟通,某汽车生产厂家专程派人从外地来法院进行调解,因其第二天还要出差,故申请法官当晚调解,法官考虑如果纠纷不能在当天解决,按照诉讼途径来处理,不仅浪费司法资源,双方的诉讼成本也很高。法官通知其他当事人并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决定当晚加班加点进行调解。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某汽车销售公司同意原告退车并返还了原告部分购车款。
群众有所需,法院有所为。此次调解淇滨区法院以实际工作践行为群众办实事,该院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突破群众参与诉讼的时间和空间限制,为当事人提供“不打烊”的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关怀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