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行政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使得农民工终于拿到了追索2年之久的劳务费。
2021年,被告某公司将其承揽某饭店楼层的木饰面及成品定制柜项目分包给被告武某,被告武某承包后雇佣原告杨某对上述工程项目进行安装,施工完毕后,被告给付部分劳务费后,尚欠部分款项不予支付,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无奈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梳理案件事实、认真审查证据,发现原告并未与被告签订面材劳务合同,施工单价、工时等大多为口头约定,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存在败诉风险,且原告诉讼能力能力较低,于是便主动联系被告,向被告武某确认杨某施工以及工资结算等基本情况,在查清关键事实后,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诚信做人和体谅农民工辛苦付出的角度与武某进行沟通,并告知不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武某同意支付杨某劳务款,就这样,一起农民工讨薪纠纷得到了实质化解。
近年来,淇滨区法院在审理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过程中,坚持以“简”程序提效率,以“精”审判增质效,以“优”服务暖民心,最大限度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充分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