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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促调解 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3-05-16 11:30:31


    今年2月份,某建筑设备租赁站起诉某建筑公司,要求支付租赁物资损失75000元。案件转到业务庭后,承办法官随即翻阅了卷宗,发现之前就双方当事人的租赁费进行过处理,该案中主要诉求是租赁物丢失损失。

    考虑到租赁站急需资金回笼,主审法官随即就向公司负责人电话沟通案件,双方争议焦点主要在于租赁物价值问题。建筑公司陈述确实丢失了部分租赁物,但仍有部分租赁物在工地,但目前公司处于停工状态,租赁物不好整理,后期急需施工也需要急需租赁,不同意退还租赁物,租赁物价值也没有达到75000元,租赁物计算单价过高。

    主审法官综合考虑双方诉求,随即做双方工作,并代领双方当事人在开庭前一日现场勘验了租赁物现场。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租赁物归建筑公司所有,建筑公司向租赁站支付5万元货款。租赁站表示同意,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以解决。

    淇滨区法院钜桥法庭善于运用多种方法化解企业矛盾,为企业的健康运营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WY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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