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豫剑执行”专项活动走深走实,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6月21日早上6点30分,淇滨区法院开展“豫剑执行”第十二次专项集中行动。(图一)
执行现场一:到被执行人住所地张贴送达文书(图二)
执行现场二: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图三)
执行案例一:群体性租赁纠纷拒履行 依法拘传当场执行完毕(图四)
孙某等13人与申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依法判决申某向13名申请人共支付租赁费用14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申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经集中查控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多次联系申某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申某拒绝接听电话,拒不配合执行工作。活动开展当日,执行干警根据既定预案将申某拘传至法院,同时联系13名申请人到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中午1点左右,经过执行干警近3个小时的调解工作,迫于法律强制力威慑,申某终于将所欠14万余元租赁费用当场向13名申请人一次性履行完毕,该群体性涉民生案件顺利执结。
执行案例二:拖欠工程款拒给付 利剑出击显成效(图五)
“太感谢承办法官了,有了这笔工程款,我们这帮工人的工资都有着落了。”申请人杨某拉着执行干警的手激动地说道。
杨某与李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李某拖欠杨某20余万元工程款拒不履行,执行期间,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电话联系李某均联系不上,执行干警尝试联系到了李某妻子,请李某妻子转告李某要尽快到法院配合执行,并告知其拒不配合执行将会承担的法律责任。从李某妻子口中得知,李某近年来一直在外地打工,逢年过节也不常回家。通过李某妻子提供的电话,执行干警终于联系上了李某,李某表示,这笔工程款发包方一直未给李某结算,他也没钱向杨某支付工程款,相关问题正在走法律程序,但这笔工程款他保证一定会还的,他近些年在外地打工就是为了尽快还上这笔钱。鉴于李某积极配合的态度,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建议采取分期履行的方式偿还杨某工程款,该和解方案得到了杨某的认可,李某当场向杨某转账2万元,并承诺剩余部分一定会按期履行。
6月21日当天集中行动中,淇滨区法院共拘传12人,拘留3人,执行完毕案件7件,达成执行和解21件,执行到位金额110万元。下一步,淇滨区法院将继续常态化开展集中行动,严厉打击规避、逃避和抗拒执行行为,保持执行高压态势,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