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民商事案件庭审质效,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淇滨区法院积极探索民商事案件庭前会议工作机制,制定民商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通过程序事项提前、证据收集提前、争议焦点整理、化解矛盾提前四个方面出发,缩短案件审理周期,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助力优化鹤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程序事项提前。庭前会议可以提前核实原被告双方及代理人身份、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提前处理追加当事人申请、鉴定、专家证人出庭、回避申请等程序事项,将大幅度减少庭审中断的可能性。而且部分程序性事项的处理是否得当会直接影响庭审中实质审查的方向,将其纳入庭前程序,在证据交换后作出决定更为慎重,也有利于审判人员尽早介入案件管理、提升效率。
二是证据收集提前。在庭前会议的证据交换环节可以提前针对证据目录核实证据原件或原物,并征询当事人双方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意见和理由,就需要补充证据的事项确定举证责任和期限等。虽然该环节仅是对证据的收集和整理,不作证据认证,但庭前会议的证据交换为后续法庭调查和有效的诉辩对抗提供了基础。
三是争议焦点整理。庭前会议在明确诉讼请求、答辩意见的基础上,可以提前组织当事人针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简要陈述意见和理由,据此可以梳理出争议的主要问题和主要分歧所在,加以归纳和确定。针对当事人无异议、自认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问题,当事人庭审中可以不再举证、质证。
四是化解矛盾提前。对于其中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或者经过诉前调解的案件,均可在庭前会议召开前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而对于重大、疑难和相对复杂的案件,或者证据较多、专业性较强、当事人争议较大的案件,则在庭前会议召开后、案件事实趋于清晰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庭前调解工作。
庭前会议工作机制是淇滨区法院对民商事案件庭审进行“减负”的有益尝试,改变了以往庭审节奏散乱冗长的状况,可以有力压缩当事人解决商事纠纷的时间和成本,助力民营企业快速、高效、及时地处理、化解纠纷,为深入服务优化法治化鹤壁营商环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