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31 17:01:32
(2023)豫0611民558号之三
胡金松:
本院受理原告申强与被告胡金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原告申强不服(2023)豫0611民初55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二○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承办法官:郭法官 联系电话:0392-3385215
承办法庭: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大河涧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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