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豫0611民初4799号之二
鹤壁安泰尼龙制品有限公司、李志杰:
本院受理原告鹤壁市同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鹤壁安泰尼龙制品有限公司、李志杰、汪莉、孙宁、侯军民、周冉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案判决后,被告侯军民、周冉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承办法院: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郭丙乾 0392-3385311(办)
邮编:458030
原告:鹤壁市同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邮寄地址:鹤壁市淇滨区芝麻官南巷2号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311室 张静茹(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