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淇滨区法院受理了一起定金合同纠纷,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与积极调解,双方当事人的纠纷得以解决,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23年5月份,苗某从杨某处预购房屋一套,并交付定金10000元,后因该房屋无法按照事前约定办理房产证,经协商,被告同意返还定金,但至今未还,故苗某诉至淇滨区法院返还定金。在承办法官了解案情、积极与双方沟通后,被告当场返还原告10000元,双方握手言和,原告也撤回了对被告的起诉。
积极开展法官调解工作,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各种矛盾纠纷处置尽早、化解于小,不仅有助于提升法庭矛盾化解能力,提升司法调解工作质效,更有利于减轻当事人的纠纷解决成本,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