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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法院调解助力纠纷解决

  发布时间:2024-02-21 09:53:01


    近日,淇滨区法院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耐心听取当事人诉求,积极为双方搭建沟通桥梁,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

    2023年1月,原告徐某在被告公司购买二手车一辆,花费225000元。在双方签订的《车辆买卖合同》第8条中,被告保证该车无事故,但经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查询,原告发现该车曾发生两次交通事故,故诉请被告返还购车款并承担保险费用。在审理过程中,经该院法官释法明理,深入分析案情,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双方买卖合同解除,被告分两期支付违约金与利息,在被告履行完毕义务后,原告配合办理解除抵押与过户手续。

    法院调解是纠纷解决的重要方法,是“枫桥法庭”建设的重要途径。淇滨区法院在纠纷解决中积极开展法院调解工作,贯彻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以“小法庭”发挥“大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责任编辑:WY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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