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淇滨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邻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深入了解案件事实,从双方当事人切身利益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有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王某与黎某是同一社区中的邻居,王某的房屋紧邻黎某的房屋。黎某最近进行了一次装修工程,包括拆除墙壁和进行室内装修。王某声称,由于黎某的装修工程,他的房屋遭受了损害,包括墙壁的开裂和水管的漏水。王某与黎某进行了多次协商,希望得到黎某的赔偿。然而,双方无法就损害程度和赔偿金额达成一致。为了解决纠纷,王某决定将黎某告上法庭,寻求法官的裁决。承办法官收到该案件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权利义务明确,遂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中,承办法官一方面以案释法,告知被告拒不支付装修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以情说理,希望双方互相体谅,进一步减少双方矛盾。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经过本案承办法官的多次沟通疏导,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
至此,一起因房屋装修引起的纠纷案调解成功,即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又维护了双方的情谊。下一步,淇滨区将继续重视发挥诉前调解的作用,以建设“枫桥式人民法庭”为目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