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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区法院四项措施不断提升人民法庭调解水平

  发布时间:2010-08-10 16:36:06


    淇滨区法院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加大人民法庭案件调解力度,提升调解水平,努力在调解工作中切实体现便民利民,最大程度地让人民群众满意,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是构建联系网络,拓宽矛盾化解渠道。建立庭、镇、村三级联系网络,在每个乡镇设立3-5个巡回审判点,每个行政村选聘调解工作联络员,将调解工作联络员的联系方式

印制成卡,并发放到每位审执人员手中,进一步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效率。

    二是健全培训制度,加强沟通与指导。各法庭定期对辖区农村义务评事会成员、人民调解员和所聘请的调解工作联络员进行培训,不断加强法官与人民调解员之间的沟通。根据人民调解员来自基层,熟悉社情民意的特点,充分发挥其在调解工作中的优势。在各法庭的指导下,人民调解员积极参与案件调解,调撤率呈逐年上升趋势。

    三是完善巡回审判,促进调解显成效。选择有影响力或有教育意义的案件,到当事人村中巡回审判,法庭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经常共同深入田间地头与农户家中,努力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在调解成功后进行回访,以便强化调解效果,达到调解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

四是加强信息通报,引“外援”巧妙调解。各人民法庭与辖区内各司法所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加强双方的交流协作。案件受理后,及时向各司法所通报本辖区内发生的诉讼案件,使司法所积极参与调解,从而提升案件的调撤率,力争取得“双赢”的效果。

责任编辑: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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