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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好法院故事 传递法治精神】关注民生案件为弱势群体撑起司法的蓝天

  发布时间:2026-03-20 10:03:41



    2026年3月19日,淇滨区法院调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原告鹤壁市房产所起诉周某房屋租赁合同请求支付拖欠三年房屋租赁费17400并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本案原定于2026年3月2日上午开庭,民庭依法送达开庭手续,到开庭时被告周某未到庭,送达程序无瑕疵但由于被告未到庭,本案延迟半小时后缺席审理,案件事实较为清楚,与同类案件相比,已达到判决条件。

    法官看到被告周某年逾七旬,并没有及时判决,而是与助理趁下午下班后,一起到被告家中了解案情,一进门见到房内家具简陋,周某行走不便,其丈夫患尿毒症病卧在床,其儿子近四十多岁,系鹤煤某单位下岗职工,无固定收入,平常在家伺候父母,同时家中还有被告的女儿已五十岁,系离异后在娘家居住,也无固定收入,该房产牟山一区1幢7楼的顶层房屋,面积不超70平方,加上被告儿子一家四口,该两室一厅房内居住了7口人,客厅内设置了卧床。面对此景,法官的心彻底沉重了,这样的家庭如何承担起房租,一旦判决给社会弱势群体家庭带来新的困难。

    法院将以上情况通知原告,组织双方调解,原告作为房屋专业出租管理单位也对被告的家境表示谅解,经多方协调,原告在辖区内为被告子女找到了合适的工作,待三个月有收入后,被告分期支付原告房租,房屋租赁合同延期履行,并适当降低以后房租。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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