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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口角引发打架 法院背对背调解促当场履行

  发布时间:2026-09-02 10:17:39


    日常生活中,因通行琐事发生口角本是小事,倘若一时冲动拳脚相向,不仅会造成人身伤害,还会引发赔偿纠纷。

    近日,淇滨区法院妥善审理三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运用背对背调解工作方法,做实做细矛盾化解全流程工作,成功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履行全部款项,真正做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该案中,原、被告因道路通行问题发生口角,言语冲突升级为双方家庭互相厮打,双方家庭均在冲突过程中不同程度受伤。事后原告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多名被告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案件受理后,其中一被告当庭提出抗辩,称其在本次打架事件中同样遭受人身损害,产生医疗支出,双方情绪十分对立,互相不肯谅解,调解基础薄弱。

    承办法官接收案件后,没有简单直接开庭下判,全面研判案件症结:本案源于民间琐事,双方积怨较深,如果机械作出裁判,虽然能够从法律层面划分责任,但双方心结并未解开,极易出现上诉、执行难,甚至衍生次生矛盾,无法实现案结事了。

    为从根源化解纠纷,承办法官一方面细致阅卷梳理证据,逐项核对双方提交的医疗票据,厘清事件经过、损害后果以及双方各自过错程度,找准矛盾争议焦点;另外,开展风险释法明理,分别向双方普及侵权责任相关法律规定,讲明打架斗殴的法律后果,告知诉讼裁判风险,引导当事人摒弃“争一口气”的对抗心态;对双方当事人采取背对背分开调解,单独接待原被告,耐心倾听当事人内心诉求与情绪宣泄,既充分尊重当事人诉求,又客观指出双方遇事冲动的过错,开展情理疏导,抓住调解契机做好思想疏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珍惜和谐相处的生活环境。

    经过承办法官多轮耐心沟通劝说,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对立情绪,充分认识到冲动打架的错误,愿意互谅互让。法官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签订完毕,被告当场足额履行赔偿款项,钱款即时交付到位,纠纷一次性彻底了结。

    下一步,淇滨区法院将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立足司法职能,强化诉源治理,坚持把非诉讼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跳出“就案办案”局限,在每一件民间纠纷办理中兼顾法理、事理、情理,不仅重视个案的法律裁判,更注重洞察纠纷背后的社会关系、群众心理,把实质性化解矛盾作为价值追求,既依法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又着力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以司法力量维护辖区平安稳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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