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滨区法院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在全院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并成立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院内设立监督平台,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全面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在这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主要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自查面达到100%;组织力量对本单位开展重点检查,从资金流动关键环节入手,重点加大对财务、审判、执行等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的监督力度,增强专项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本着“边查边改边建”的原则,抓好整改落实,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